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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林市琪佳家果业店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金刚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0381MA1C87B45Y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虎林市八五六农场老年公寓主楼西数第一户门市(0001幢号001房间号1层)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虎市监处罚[2024]153号
经查,经营者张金刚于2023年10月29日在虎林市立国蔬菜水果批发库,以95元/件的价格购进3件(共计80斤)特级香蕉,以7.99元/斤的价格销售。2023年10月31日,又在虎林市立国蔬菜水果批发库以75元/件的价格购进1件(30斤/件)辣妹子,以4.99元/斤的价格销售。至案发全部售出,共计销售了788.9元,违法所得428.9元。当事人主动承认2023年11月1日抽样时,随便找了两张香蕉和辣妹子进货票据提供给抽样人员,不是该批次特级香蕉和辣妹子的进货票据。经营者交代该批次不合格香蕉和辣妹子都是在虎林市立国蔬菜水果批发库购进的,但票据找不到了。虎林市立国蔬菜水果批发库的经营者尹立国未见到进货票据,否认该批次香蕉和辣妹子是在他那里购进的。没有消费者反映因食用该批次香蕉和辣妹子产生身体不适的情况。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笔录一份,证明现场检查的情况; 2、询问笔录三份,证明当事人违法事实; 3、营业执照复印件二份,证明被询问人的登记情况; 4、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许可食品经营情况; 5、身份证复印件三份,证明被询问人的身份; 6、香蕉进货票据一份,证明进货时间、数量、价格情况; 7、辣妹子进货票据一份,证明进货时间、数量、价格情况; 8、进货台账复印件一份,证明进货时间、数量、价格; 9、辣妹子检验报告一份(No:A2230421594123012C),证明辣妹子检验情况; 10、香蕉检验报告一份(No:A2230421594123030C),证明特级香蕉检验情况; 11、整改报告一份,证明当事人整改情况; 12、召回公告照片一张,证明当事人不合格蔬菜水果采取的措施情况; 13、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二份,证明抽样情况; 14、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二份,证明检验结果通知情况; 15、检验机构及检验人员资质一套,证明检验机构检验范围情况。
罚款0.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2000.00元
虎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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