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双城区国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志强 |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113749503734N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双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麦莎路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2-10
(2021)黑01民初2443号
借款合同纠纷
哈尔滨市财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冯**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2-02-08
(2021)黑01民终1145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双城市国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2-01-28
(2021)黑01民终11067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双城市国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1-12-15
(2021)黑0113民初6336号
合同纠纷
哈尔滨市庄予商贸有限公司
双城市国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法院
5
2021-12-15
(2021)黑0113民初6337号
合同纠纷
黑龙江省聚璇商贸有限公司
双城市国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法院
6
2021-06-11
(2020)黑01民初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双城市宏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双城市国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0-10-28
(2020)黑01民初2168号
股权转让纠纷
双城市国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0-08-04
(2020)辽0114民初581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沈阳利通给水工程有限公司
双城市国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9
2020-05-26
(2020)辽0114民初581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沈阳利通给水工程有限公司
双城市国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10
2019-12-23
(2019)黑0113民初554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双城市金东电器安装队
双城市国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5-06-06
(2014)黑民终字第72号
合同纠纷
克山县森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双城市国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执行文书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11-05
2021-12-22
(2021)黑0113民初6336号
合同纠纷
哈尔滨市庄予商贸有限公司、双城市国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300076.80元
民事案件
2
2022-11-05
2021-12-22
(2021)黑0113民初6337号
合同纠纷
黑龙江省聚璇商贸有限公司、双城市国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7000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2-01-11
2021-10-27
(2021)黑0113民初570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哈尔滨市庄予商贸有限公司、双城市国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2-01-05
2021-10-27
(2021)黑0113民初5703号
买卖合同纠纷
黑龙江省聚璇商贸有限公司、双城市国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1-06-01
2020-12-01
(2020)黑01民终392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双城市国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双城市金东电器安装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20-12-17
2020-09-18
(2020)鲁0113执保1437号之一
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山东北辰集团有限公司与双城市国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加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180000.00元
执行案件
7
2020-12-15
2020-10-30
(2020)黑0113民初227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沈阳利通给水工程有限公司与双城市国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20-10-23
2020-09-03
(2020)鲁0113执保1437号
承揽合同纠纷
山东北辰集团有限公司与双城市国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加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180000.00元
执行案件
9
2020-07-24
2020-07-06
(2020)辽0114民初5819号
沈阳利通给水工程有限公司与双城市国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9-12-13
2019-12-05
(2019)鲁0113执保828号
加工合同纠纷
山东北辰集团有限公司与双城市国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加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180000.00元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哈环罚﹝2023﹞09230004号
哈尔滨市双城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 3月21日对双城市国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勘察,该公司建于2003年,属于小型企业,经营范围:双城区居民集中供热、利用余热余气发电活动等。经调查,厂区内西北侧堆放约100m³煤渣(未苫盖的煤渣高约10米,宽约5,高约2米),储煤场内堆存约10000m³煤灰(未苫盖的煤灰堆长约100米宽约40米,高约2.5米),大部分煤灰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2、处罚款人民币叁万肆仟元整(¥34000元整)。
34000.00元
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
2023-06-26
2
哈环罚﹝2023﹞09230001号
双城市国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2月1日、2日、4日2台130吨燃煤锅炉1号在线监控二氧化硫日均值据超过排污许可证规定的限值排放标准。经调查,因脱硫塔内喷淋嘴部分阻塞导致超标。2023年2月24日哈尔滨市双城生态环境局委托黑龙江省权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双城市国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台130吨燃煤锅炉1号排放口进行废气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二氧化硫折算后排放浓度为104mg/m³,氮氧化物折算后排放浓度为104mg/m³ ,颗粒物折算后排放浓度为162mg/m³ .据超过排污许可证规定的限值排放标准。
1、责令你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2、处罚款人民币陆拾壹万伍仟元整(¥615000元整)。
615000.00元
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
2023-04-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