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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西市溢泉山泉水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许诚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1025MA5K9ANY53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靖西市地州镇古文村排果屯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靖市监处[2023]364号
现查明,当事人于2015年9月29日登记设立,从事桶装山泉水、瓶装山泉水加工销售活动。2023年7月31日,当事人生产了古文溢泉饮用天然泉水341桶,生产成本3.8元/桶。2023年8月2日,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依法对该批次古文溢泉饮用天然泉水进行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经检验,本局2023年8月22日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收到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报告(编号为:No:SQP231698),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收到本局送达的上述检验格报告后,及时召回涉案批次产品164桶,自行销毁处理59桶,剩余105桶已被本局查封。截至案发,该批次古文溢泉饮用天然泉水共销售341桶,召回164桶,实际销售177桶,明细如下: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抽检样品7桶,销售价24.3元/桶(含桶),获利3.5元,货值金额170.10元;销往靖西市溢泉综合经营部250桶,召回118桶,实际销售132桶,销售价4.25元/桶,获利59.4元,货值金额1062.5元;销往地州镇古文村排果小卖部84桶,召回46桶,实际销售38桶,销售价4.3元/桶,获利19元,货值金额361.2元。故本案违法货值金额共1593.8元,违法所得81.9元。另查明,当事人因生产的古文溢泉饮用天然泉水(生产日期:2022年10月06日)经抽样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于2023年1月18日受到本局行政处罚。上述事实,主要有广西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委托书、国家(广西)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样检验抽样单、检验报告(编号为:No:SQP231698)、检验结果告知书、现场笔录、证据提取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及被查封的古文溢泉饮用天然泉水(生产日期:2023年7月31日)、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成品入库记录表、成品出库记录表、询问笔录、居民身份证等证据材料证明,相关证据材料经当事人签名认可。
罚款5.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5.00819万元#
50000.00元
靖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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