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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安区振焰电动自行车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徐振焰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50111MA2YWQKG5B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福飞北路新店国土资源所隔壁临街第三间店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晋市监新处罚〔2025〕18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1月20日从福州市仓山区绿志电动车行购进一台绿源牌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编号:A079816DZYK5PA101,整车编码:192822502122277,产品型号:TDT24206Z)对外销售。当事人于2025年2月28日以3399元的价格售出,售出后应客户要求对该电动车进行了车体加长、座垫加长、加装后视镜、拆卸脚踏骑行装置的改装。 当事人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违反了《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 鉴于当事人不具有不予行政处罚、减轻、从轻或从重处罚情节,符合《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建议给予一般行政处罚。 当事人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依据《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建议处以5000元罚款。
-
-元
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03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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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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