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贵州鑫方源食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应芳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0103MAAL1YGA6T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黔灵镇黄山冲新村139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处罚[2024]230号
当事人于2024年09月09日生产“火腿月饼”500个,规格:50克/个,销售单价为3.5元/个,出厂检验用去10个,公司内部分发及食用150个,用于销售的340个,销售金额合计1190元。以上食品经抽样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故当事人构成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货值金额为1750元,违法所得为1190元的事实。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的经营场所检现场检查照片1份、执法人员制作的《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情况及被抽检食品的销售情况; 2.贵州鑫方源食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张应芳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质合法情况; 3.涉案产品《检验报告》1份、送达回证1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1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和异议须知》1份。证明当事人销售食品“火腿月饼”的抽检不合格及向当事人送达相关文书的情况; 4.食品原料进货记录台账1份,食品原料白砂糖、小麦面粉、火腿丁、蜂蜜、猪油、冬蓉的供货商资质、许可证、检验合格报告,购进清单各一份,证明当事人采购原料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情况; 5.《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的数量、金额、库存、违法所得等情况; 6.涉案产品生产记录、工艺流程、《贵州鑫方源食品出厂检验报告单》1份,证明当事人生产不合格食品的相关情况; 7.销售清单2页、销售记录台账1页,证明涉案产品的销售情况; 8.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查询截图1份,证明当事人系初次违法的情况。 以上相关证据由当事人签字确认,调查过程中未发现相悖证据,遂对当事人以上证据予以采信。
罚款1.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10000.00元
贵阳市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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