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佳佳宜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梁椿钦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2924MA6PA4TR1W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宾川县州城镇周官村委会周官营村3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大宾处罚〔2024〕67号
2024年7月3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宾川县佳佳宜超市作进一步调查核实,宾川县佳佳宜超市销售的香蕉经检验(N:SC202410917),腈苯唑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准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一、该超市主要从事日用百货、水果、疏菜销售等,属正常合法经营;二、该超市2024年6月11日被抽检的香蕉是2024年6月11日当天从县城老佐香蕉批发处购进,共购进1件20斤,每斤2.25元,共支付货款45元;每斤售价2.5元,收入50元,经核算,违法所得有5元。调查期间,超市经营者梁春钦积极配合工作,态度诚恳,认错态度较好,主动提供相关材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和《云南省市场监管减轻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符合适用情形减轻的裁量标准,承办人建议对该超市作出一、没收违法所得5元,二、罚款10000元的处罚。
10000.00元
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