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合肥市庐阳区易鲜生鲜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卢云飞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40103MA8PBHYA96所属地区:安徽省
企业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宿州路321号阳光尚景苑一栋一层101门面、二层201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合市监庐处罚〔2025〕149号
现已查明,2025年3月20日现场检查时标称“永绿老谭鱼酸菜”产品其包装上含有产品外包装条码信息为“6931162814003”,商品条码已注销;当事人提供了供应商合肥梓勇商贸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商重庆市涪陵区紫竹食品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以及食品生产许可证品种明细表、涪陵榨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准用证,产品检验合格的报告,经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复函证明当事人售卖的“大地通涪陵榨菜”符合涪陵榨菜的执行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经查“佐迪熊304韩式圆盘”执行标准:GB/29606-2013、GB4806.9-2016,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当事人在合肥国尔商贸有限公司进购,共进购了5个,共售卖2个,剩余库存3个(已退回合肥国尔商贸有限公司),进货价13元,零售价15.9元,货值金额31.8(15.9×2)元,违法所得5.8元。
1;没收违法所得伍元捌角。
0.00元
合肥市庐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03
2
合庐消行罚决字﹝2024﹞第0247号
2024年10月23日我大队监督员对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宿州路321号阳光尚景苑一栋一层101门面、二层201的合肥市庐阳区易鲜生鲜超市(经营者:卢云飞联系电话:18303667878)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南侧疏散通道堆放杂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2024年10月23日我大队监督员对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宿州路321号阳光尚景苑一栋一层101门面、二层201的合肥市庐阳区易鲜生鲜超市(经营者:卢云飞联系电话:18303667878)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南侧疏散通道堆放杂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4〕第4735号)、《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合庐消即字〔2024〕第1421号)、现场照片2张、卢云飞和刘健健的询问笔录各一份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二款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卢云飞(合肥市庐阳区易鲜生鲜超市)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元
合肥市庐阳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10-28
3
合庐消行罚决字﹝2024﹞第0248号
2024年10月23日我大队监督员对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宿州路321号阳光尚景苑一栋一层101门面、二层201的合肥市庐阳区易鲜生鲜超市(经营者:卢云飞联系电话:18303667878)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室内消火栓被杂物遮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2024年10月23日我大队监督员对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宿州路321号阳光尚景苑一栋一层101门面、二层201的合肥市庐阳区易鲜生鲜超市(经营者:卢云飞联系电话:18303667878)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室内消火栓被杂物遮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4〕第4735号)、《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合庐消即字〔2024〕第1421号)、现场照片2张、卢云飞和刘健健的询问笔录各一份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四项及第二款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卢云飞(合肥市庐阳区易鲜生鲜超市)罚款人民币壹佰伍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150.00元
合肥市庐阳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10-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