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逊县绿叶畜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木塔力甫·阿不来孜 | 注册资本:683.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3650422589333798A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吐鲁番市托克逊县胜利路四巷养殖示范区布干路以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11-29
2019-10-24
(2019)新0104执1727号之一
合同无因管理
新疆新联万国农牧机械有限公司与托克逊县绿叶畜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19-11-29
2019-10-24
(2019)新0104执1726号之一
合同无因管理
新疆新联万国农牧机械有限公司与托克逊县绿叶畜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吐税稽罚(2025)24号
你合作社于2016年12月15日取得乌鲁木齐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10份,发票代码:6500162320,发票号码:14032552—14032561,货物名称为:*水泥*、*钢材*、*红砖*、*彩钢*,发票金额970873.8元,发票税额29126.2元,价税合计1000000元。以上10份发票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税务局稽查局已证实为虚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你合作社在支付货款购买材料的情况下取得售货方提供第三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行为。上述违法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证据:记账凭证及附件复印件;情况说明;羊舍图片;《已证实虚开通知单》;你合作社对公账户银行流水;法定代表人银行卡交易明细。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
1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吐鲁番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5-11-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