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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盒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嘉定清河路分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吴林财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310000MADMTJCX7Q所属地区:上海市
企业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定镇清河路4-8号1幢1层101-1、101-2、101-3、101-4、101-5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沪市监嘉处﹝2025﹞142024007191号
经查,当事人成立于2024年6月11日,名称:上海盒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嘉定清河路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DMTJCX7Q,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号:JY13101140305817。主要经营食品及日用百货的零售。2024年10月14日,消费者在当事人店内购买了“阿华田蛋糕卷”,并拍摄了视频照片,其“阿华田蛋糕卷”外包装上标有“生产日期为2024/07/13B0017,保质期:3个月。”。消费者提供了购买“阿华田蛋糕卷”的小票照片,其上标有“上海盒马NB嘉定清河路店打印时间:2024-10-1412:02:32商品合计18.9微信支付18.9”等内容。2024年10月24日,本局执法人员查见在当事人销售的“阿华田蛋糕卷”,其“阿华田蛋糕卷”外包装上均标有“生产日期为2024/09/04A1511,保质期3个月”。未查见有批号为2024/07/13B0017的“阿华田蛋糕卷”。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关于预包装食品保质期标示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卫食品标便函[2015]58号)中“以固定时间段形式标示保质期的,可选择以生产日期或生产日期第二天为保质期计算起点。”的规定,本局于2024年11月21日向“阿华田蛋糕卷”的生产商鲜尝厚买(山东)食品有限公司所在地的山东省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了《案件协查函》(沪市监嘉协[2024]142024007191号)。2024年11月26日,本局收到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调查函的回复》(临高市监协复函[2024]018号),该回函提供了鲜尝厚买(山东)食品有限公司的情况说明,该产品的保质期是从生产日期的第二天开始计算。因此,该批产品保质期的起算时间为2024年7月14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二条“按照年、月计算期间期间的,到期月的对应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没有对应日的,月末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的规定,批号为2024/07/13B0017的“阿华田蛋糕卷”有效期截止日为2024年10月13日,当事人批号为2024/07/13B0017的“阿华田蛋糕卷”在2024年10月14日已超过保质期1天。当事人提供了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材料以及进货记录,进货记录中显示当事人未进过批号为2024/07/13B0017的“阿华田蛋糕卷”,但当事人没有对“阿华田蛋糕卷”定期巡检的情况进行记录,且当事人摄像头的监控范围未能覆盖“阿华田蛋糕卷”柜台。投诉举报者提供了当时购买的视频以及实物照片、购物小票等证据材料,显示批号为2024/07/13B0017的“阿华田蛋糕卷”为当事人所销售。当事人也对视频、照片进行了确认,表示无异议。2024年10月24日,本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未发现当事人店内有过期“阿华田蛋糕卷”。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阿华田蛋糕卷”设施设备有收银机、销售柜等。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阿华田蛋糕卷”为1盒,为举报人于2024年10月14日购买,当事人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货值金额为18.9元整,“阿华田蛋糕卷”进货价格为13.6元,当事人违法所得为5.3元。
罚款0.050000万元
500.00元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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