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浙江万花仙酒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周卫华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483MA2JETTE2E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崇福镇南门工农路1号黑龙江街8号03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桐市监处罚〔2026〕362号
因浙江万花仙酒业有限公司连续两个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本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12月31日,对上述企业的登记注册地址进行了现场检查,上述企业在登记注册地场所(经营地址)均无经营活动,且没有申报年报,被我局列入异常经营户。经税务协查当事人税务状态显示:上述企业税务状态为非正常。另,经证人桐乡市崇福镇平安法治办公室工作人员许某某证实,上述企业当事人有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现查明,浙江万花仙酒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登记成立,由桐乡市崇福镇平安法治办公室证明,浙江万花仙酒业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1月前停止在注册地址经营。国家税务总局桐乡市税务总局崇福税务分局证明,浙江万花仙酒业有限公司的税务账户情况为非正常。通过该公司注册登记时所留的电话号码无法联系法定代表人周某某,于2026年1月20日通过邮政EMS向该公司法人身份证地址发出《询问调查通知书》,周某某没有按《询问调查通知书》要求到崇福市场监管分局接受询问。
当事人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1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1-15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7-01
2024年度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