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达圆生活电器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余曙达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82MA2AG2TA9L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慈溪市胜山镇胜山塘东路3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慈市监处罚﹝2025﹞1367号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于2025年10月开始在同种商品使用与“SHENGLU”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种商品使用与“SHENGLU”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鉴于当事人未曾发生过相同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轻微,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决定予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决定处罚如下:一、没收带有“SHENGLU”商标的电源线100根。二、罚款2100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种商品使用与“SHENGLU”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鉴于当事人未曾发生过相同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轻微,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决定予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决定处罚如下:一、没收带有“SHENGLU”商标的电源线100根。二、罚款2100元。
2100.00元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