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鸿运雪乡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佀有江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111598488097E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哈尔滨市呼兰区东风街一委六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呼兰市监处罚〔2025〕53号
经查,当事人用新设计外包装用于生产,2024年11月25日在例行检查中,我局执法人员发现当事人产品龙滩沟牌粉丝(批号:2024年11月25日)外包装标示无添加明矾和色素,但未标示配料或成分在成品中的含量问题,根据《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五)项认定为标签瑕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对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哈呼市监责改[2024]HLS-235号,要求当事人生产产品外包装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并于2024年12月2日之前改正。2025年4月-5月期间我局又接到多起关于该公司产品粉丝(批号为2024年12月13日)外包装标示无添加明矾和色素,但未标示配料或成分在成品中的含量问题的举报,查明由于当事人工人因着急生产,误使用了此问题外包装用于生产粉丝300袋,现已全部销售。当事人发现问题后将库房内剩余此问题包装全部销毁,当事人现处于停产状态并提交了停产报告,同时提供粉丝检测合格报告,产品安全。当事人收到责令改正通知书后,超过规定期限继续生产以上违法行业粉丝,属于拒不改正。
罚款1000.00元
1000.00元
-
2025-07-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