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宁远县清水桥万年盛生鲜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4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明辉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31126MA4M81GA4P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清水桥镇清水桥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市监处罚〔2025〕60号
现查明,当事人于2025年4月19日在宁远县高德旺南杂批发部购进的,红薯粉丝(粗)一共购进了14kg,总进价100元,售价为11.96元/kg,除抽检的3.261kg样品,剩余10.739kg现已全部销售完,违法所得为128.44元(10.739kg*11.96元/kg=128.44元)。此次涉案抽检不合格的食品货值金额共计167.44元,违法所得共计128.44元。 本局认为,?红薯粉丝(粗)属于淀粉制品,不得使用合成着色剂。柠檬黄和日落黄属于人工合成着色剂,依据《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柠檬黄和日落黄在?淀粉制品(如粉丝、粉条)中禁止添加。当事人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
1、没收违法所得128.44元;2、罚款3000元。以上一、二项罚没款共计人民币3128.44元,上缴国库。
3000.00元
宁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21
2
宁市监处罚〔2024〕77号
当事人经营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香蕉、螺丝椒及小米椒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
一、没收违法所得137.6元; 二、罚款人民币5000元。 以上一、二项罚没款共计人民币5137.6元,上缴国库。
5000.00元
宁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11
3
宁市监处罚〔2023〕242号
宁远县清水桥万年盛生鲜超市所销售的仔姜中“铅”项目不符合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为:4303230929104-S,抽样单编号为:XBJ23431126564644974,经我局调查核实现查明,2023年9月13日在宁远县清水桥万年盛生鲜超市食品合格区所抽检的该批次仔姜是该超市在2023年9月12日在宁远县购买的,仔姜一共购进了15kg,总进价130元,售价为15.96元/kg,除抽检的4kg样品,剩下还销售了11kg,现已全部销售完,销售的金额及违法所得为171.6元(11*15.96=171.6)。
一、没收违法所得171.6元; 二、罚款人民币2000元
2000.00元
宁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28
4
宁卫公罚字﹝2023﹞035号
宁远县清水桥万年盛生鲜超市1、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证明的工作人员直接从事为客户服务工作2、未按规定对空气、微小气候、采光进行卫生检查
罚款人民币3000元
3000.00元
宁远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2023-11-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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