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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香满园食品零售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苗苗注册资本:1.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220282MAEWJ79X1G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吉林市桦甸市桦郊乡天平村小稗子沟社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桦市市监处罚〔2026〕31号
经查,当事人为食品零售企业,取得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未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涉及的食品项目为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未包含散装食品销售。2026年2月3日,当事人通过购买快手平台流量账号小蜻蜓美食(ID:1176124952),以商品链接接单,商品工厂代发货,不直接接触商品的形式线上售卖食品,线下未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6年3月12日,当事人网店内在售商品链接共11个,涉及8款商品。当事人网店内发现1款鸭胗商品与投诉举报线索提及的计量称重商品一致,该款鸭胗商品外包装净含量标注为计量称重,食用方法开袋即食,执行标准GB2726,外包装内含5小包密封包装鸭胗,小包鸭胗商品包装未显示净含量,售价19.9元/2袋(共10小包),进货价10元/2大袋(共10小包)。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3月12日,上述鸭胗商品在当事人快手网店以3种口味、1种规格的组合形式下单销售,共计售卖69单,成交64单,退货5单,共计成功售卖128袋(5小包/袋),成交额1273.6元。
经查,当事人为食品零售企业,取得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未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未包含散装食品销售。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3月12日期间,当事人在快手小店小蜻蜓美食账号(ID:1176124952)线上售卖食品,线下未开展经营活动。当事人网店内发现1款鸭胗商品,该款鸭胗商品外包装净含量标注为计量称重,食用方法开袋即食,执行标准GB2726,外包装内含5小包密封包装鸭胗,小包鸭胗商品包装未显示净含量,售价19.9元/2袋(共10小包),进货价10元/2大袋(共10小包)。当事人以3种口味、1种规格的组合形式下单销售,共计售卖69单,成交64单,退货5单,共计成功售卖128袋(5小包/袋),成交额1273.6元。 当事人售卖包材上没有统一质量标识的食品,未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行为,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当事人售卖的鸭胗商品认定为散装食品。当事人售卖散装食品未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涉嫌构成未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销售散装食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未体现散装食品销售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涉嫌构成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于2026年4月10日前,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当事人未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行为,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自由裁量,建议对当事人减轻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633.6元。 综上,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2026年4月10日前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并对其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633.6元;2.罚款5000元。
5000.00元
桦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13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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