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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亿合鲜果汤泉洗浴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权民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30104MA1CL93833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宝宇天邑澜湾5栋1号商服1层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哈外市监处罚﹝2023﹞291300057号
我市场二中队接到案源移送交接单2023058号:道外区市场监管局移交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广告平台监测涉嫌违法线索,内容为哈尔滨亿合鲜果汤泉洗浴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含“温泉水可以有效杀菌,治疗皮肤病及关节疼痛。具有预防感冒等功效。温泉水中自然的矿物质等营养成分,对肌肤、神经酸痛等有舒缓的作用,泡温泉使肌肤更健康。”内容,为非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的广告涉及到疾病治疗功能,执法人员于2023年3月6日来到哈尔滨亿合鲜果汤泉洗浴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当事人承认上述内容为该公司发布,当事人于2023年3月13日来到我局接受询问调查,向我局提供了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线上平台运营合作协议书、线上运营补充合作协议、情况说明、收据等材料,2023年3月14日调查终结。 调查认定的事实: 经查,哈尔滨亿合鲜果汤泉洗浴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合洗浴公司)与黑龙江简单生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简单生活网络公司)签订线上平台运营合作协议书,由简单生活网络公司利用线上平台为哈亿合洗浴公司代理销售运营线上票务及套餐,双方约定收取平台10%流水作为运营费用,因公众号不产生流水费用,后续双方签订线上运营补充合作协议,由简单生活网络公司对亿合洗浴公司微信公众号“亿合水汇”进行文章及图片编辑推送,协议费用为1000元一次性结清,双方约定公众号发布内容由亿合洗浴公司提供、审核,简单生活网络公司只负责制作,内容真实性由亿合洗浴公司负责。当事人承认于2022年12月22日要求简单生活网络公司上传了含“温泉水可以有效杀菌,治疗皮肤病及关节疼痛。具有预防感冒等功效。温泉水中自然的矿物质等营养成分,对肌肤、神经酸痛等有舒缓的作用,泡温泉使肌肤更健康。”内容的公众号文章,当事人得知发布内容存在违法情形后,已将相关文章进行删除。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具有经营资质; 2.法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1份,证明被委托人身份; 3.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违法事实; 4.广告页面截图1份,证明当事人违法事实; 5.线上平台运营合作协议书、线上运营补充合作协议、情况说明、收据1份,证明违法广告的制作费用情况; 6.案件移送材料,证明案件来源。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处以广告费用1倍罚款:1000元。
1000.00元
道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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