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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天丰五交化贸易商行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俞建锋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8175628885X1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余姚市新建北路119号4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4-04-24
2014-04-24
(2014)甬余低商初字第75号
买卖合同纠纷
余姚市天丰五交化贸易商行与浙江宇峰厨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7326.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余公(凤)行罚决字[2023]02217号
2023年6月612日,余姚市天丰五交化贸易商行责任人俞建锋将40升硝酸出售给宁波**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时将购买公司错填为宁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登记错误,纸质登记账本与危险化学品电脑登记系统不符。于2023年6月25日10时许被凤山派出所民警日常检查时查获。余姚市天丰五交化贸易商行涉嫌未如实记录、生产、储存、使用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流向。
主要违法事实: 2023年6月12日,余姚市天丰五交化贸易商行责任人俞某将40升硝酸出售给其他公司时,纸质登记账本与危险化学品电脑登记系统不符。于2023年6月25日10时许被凤山派出所民警日常检查时查获。余姚市天丰五交化贸易商行涉嫌未如实记录、生产、储存、使用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流向。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余姚市天丰五交化贸易商行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工商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500.00元
浙江省余姚市公安局凤山派出所
2023-06-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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