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汇民超市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许升鑫 |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3123MA6NAX8Q72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德宏州盈江县平原镇允燕花园小区S-1栋一层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9-20
(2023)粤0118民初12019号
买卖合同纠纷
盈江汇民超市有限公司
雷登电梯有限公司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盈市监市监处罚〔2025〕53号
经查,2018年8月14日,当事人依法办理取得《营业执照》,2024年7月8日,依法换发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在盈江县平原镇允燕花园小区S-1栋一层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等经营活动。2025年6月7日,当事人从陇川扬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采购6865包老包装芝麻软蛋糕(生产日期:2025年06月07日,保质期:15天,不含免费赠品20包,该赠品用于食品留样),购价1.77元/包,购进金额12151.05元,并作为营养餐配送到各学校供学生食用。2025年6月18日,当事人再次向盈江县第二小学配送了该批次老包装芝麻软蛋糕192个,当日该校学生向老师反映芝麻软蛋糕发现霉点,学校又将情况上报县教育体育局,县教育体育局又将情况反映我局,于2025年6月18日被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查获。至查获之日止,该批芝麻软蛋糕学生已食用75包(无证据证明是否有霉点),7包有霉点,销价2.35元/包,销售金额16.45元,剩余110个无霉点或异样,为确保学生身体健康,保证食品安全,学校已立即暂停向学生发放上述蛋糕食用,我局将上述117包蛋糕依法予以扣押。当事人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为16.45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的规定,故当事人的违法所得为16.45元。期间,当事人依法建立了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1、没收发霉的芝麻软蛋糕7包;
2、没收违法所得16.45元;
3、罚款:壹万元整(10000.00元)。
10000.00元
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