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农安县开安镇可正农资商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可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20122MAC08UT763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长春市农安县开安镇红光路十字街北50米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农市监处罚〔2026〕85号
立案后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农安县开镇可正农资商店王可进行调查询问,王可承认违法事实,并如实说明进货及销售情况,并提供了进货凭证、销售票据、进货单位资质等相关材料。 现已查明:当事人于2026年1月3日从吉林市企正云天农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购进了5吨掺混肥料(26-10-16)≥52%低氯共计5吨(125袋),进货价格2950.00元/吨,销售价格3500.00元/吨;其中吴琪于2026年3月29日购买125袋(5吨)。当事人农安县开镇可正农资商店该批次化肥货值金额17500.00元,当事人5吨肥料已经全部售出,获得违法所得2750.00元。
2026年4月27日,我局收到检验报告一份,称农安县开安镇可正农资商店销售的掺混肥料(26-10-16)≥52%经山东腾翔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总养分(N+P2O5+K2O)、总氮含量(N)、钾含量(K2O)、氯离子项目不符合GB/T21633-2020《掺混肥料(BB肥)》标准要求,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接到检验报告后执法人员于2026年4月27日将检验报告、检验结果告知书送达当事人。经查库存产品已经全部售出,无库存。该单位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经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该样品总氮项目不符合GB/T21633-2020标准要求。 现已查明,当事人农安县开安镇可正农资商店于2026年1月3日从吉林市企正农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购进掺混肥料(26-10-16)≥52%低氯共计5吨(125袋),进货价格2950.00元/吨,销售价格3500.00元/吨;吴琪于2026年3月29日购买125袋(5吨)。上述不合格掺混肥已经全部售出,无库存。当事人农安县开镇可正农资商店该批次化肥货值金额17500.00元,违法所得2750.00元。 当事人农安县开安镇可正农资商店销售的掺混肥料不合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其行为构成销售不合格化肥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以及《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86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农安县开安镇可正农资商店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决定对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处货值金额70%罚款人民币1225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750.00元; 罚没款合计人民币15000.00元。
12250.00元
农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