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诺琪头饰厂(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杜锦梅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783MA2FJDY34M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南市街道南溪村703号(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市监处罚〔2024〕1061号
当事人于2024年5月初以3.6元/瓶从广州市场购进1500瓶标有侵犯“TIGI”商标(注册号为G805960)的发蜡,存放于东阳市南市街道南溪村的仓库内用于搭配自产的头饰销售给国外客户。
当事人销售侵权发蜡,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所列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当事人变更经营场所,在法定期限内未经办理变更登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决定:
一、对当事人未办理变更登记的行为,责令当事人改正。
二、对当事人销售商标侵权商品的行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涉案发蜡,没收违法所得22.4元,并处罚款10000元。以上,共计罚没款10022.4元,上缴国库。
10000.00元
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04
2
东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188号
位于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南市街道南溪村703号的东阳市南市诺琪贝儿头饰加工厂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浙江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第四项之规定,该行为属于一般违法情形
给予东阳市南市诺琪贝儿头饰加工厂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的处罚
15000.00元
东阳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4-08-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