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东风副食经销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任稳成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5267907935853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城关镇人民路中段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蒲烟处﹝2023﹞第131号
2023年10月11日下午14点10分,根据群众举报,蒲城县人民路中段东风副食经销部有涉嫌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14时20分,我局执法人员到达蒲城县人民路中段东风副食经销部,依法进行市场检查(亮证),发现当事人任稳成涉嫌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当场在其经营场所库房处查获非本店32位喷码卷烟中华(双中支)30条、好猫(吉祥)12条、黄鹤楼(硬平安)16条、黄鹤楼(硬峡谷情细支)11条、中华(软)8条、中华(金中支)4条、中华(金细支)2条、芙蓉王(硬细支)3条、冬虫夏草(和润)5条、黄鹤楼(硬天骄圣地细支)2条。合计10个品种93条卷烟。上述卷烟品种、数量经当事人确定无误,且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购进证明。经局负责人批准同意,我局执法人员将该批卷烟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将渭南市蒲城县烟草专卖局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23001785)号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上述卷烟是当事人用于自己店中卷烟配送数量不够销售。遂在蒲城县内收购卷烟用于自己店里销售。经调查认定,该批卷烟为真品卷烟,因当事人不能提供上述卷烟购进价格,依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涉案烟草制品价格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烟计[2021]93号)第四条和《陕西省公司关于印发2023年下半年卷烟价格目录的通知》(陕烟计[2023]36号),当事人违法进货总额为51980元,上述卷烟尚未销售,亦无违法所得。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为证:检查(勘验)笔录、先行登记保存卷烟的照片、询问笔录、涉案烟草专卖品核价表、现场照片、非法真烟码段登记表、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当事人参与了本案全过程,对上述事实亦承认。
鉴于本案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建议本案调查终结,对本案当事人处以违法进货卷烟总额10%的罚款。
5198.00元
蒲城县烟草专卖局
2023-10-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