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县旺星贸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郝俊秀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428MA399K9447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左里镇左里一中老校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都市监处罚〔2026〕81号
经查明,山东腾翔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SD-TXZJ/20260107764)中,产品名称为:灿烂星空(组合烟花);规格型号:单筒药量:11.7g组合 发数:80发;生产日期/批号:2025-11/。检验项目:结构和材质;质量要求:GB19893-2015:产品与包装(含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之间不应增加垫板,筒体之间不应该安装隔板;检验结果:筒体与箱体之间有垫板;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结论,经检验,结构和材质项目不符合GB 19593-2015标准要求,依据《九江市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5年版)》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该批次不合格烟花系当事人于2025年12月31日从湖南庆泰烟花制造有限公司购进,共购进50箱,购进价格为40元/箱,共支付进购货款2000元。至我局执法人员送达上述《检验报告》时止,当事人已将上述不合格烟花全部销售完毕,其中2026年1月7日销售5箱给山东腾翔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用于产品质量抽样检测,销售价格为40元/箱,销售货款为200元;2026年1月12日销售15箱给苏山乡客户郝杰,销售价格为46元/箱,销售货款为690元;2026年1月15日销售30箱给大树乡客户王亮,销售价格为46元/箱,销售货款为1380元。销售货款合计2270元,当事人从中获利270元。
又查,山东腾翔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SD-TXZJ/20260107771)中,产品名称为:中国梦(鞭炮);规格型号:单个药量:0.05g±20%;生产日期/批号:2024-06/。检验项目:引燃装置(引火线牢固性);质量要求:安装牢固,可承受产品自身重量2倍或200g的作用力而不脱落或损坏;检验结果:点火引线脱落;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结论;经检验,引燃装置(引火线牢固性)项目不符合GB 10631-2013标准要求,依据《九江市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5年版)》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该批次不合格爆竹系当事人于2025年12月31日从宜春市中亿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购进,共购进60件(10封/件),购进价格为25元/件(2.5元/封),共支付进购货款1500元。至我局执法人员送达上述《检验报告》时止,当事人已将上述不合格爆竹全部销售完毕,其中2026年1月7日销售7封给山东腾翔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用于产品质量抽样检测,销售价格为2.8元/封,销售货款为19.6元;经询问当事人,其表示将抽样的那1件中的剩余3封和备样的那1件中的剩余3封连同备样的7封(合计13封)作为1件销售给客户,其中2026年1月12日销售24件给苏山乡客户郝杰,销售价格为28元/件,销售货款为672元;2026年1月15日销售35件给大树乡客户王亮,销售价格为28元/件,销售货款为980元。销售货款合计1671.6元,当事人从中获利171.6元。
再查,2025年3月20日,当事人因销售不合格烟花、爆竹,已被我单位处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441.6元;2、罚款6306.56元。以上罚没款合计:6748.16元。
6306.56元
都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