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石碳素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智勇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230073601XM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津南经济开发区(西区)香港街3号1号楼406-254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新港关缉违字﹝2023﹞0038号
2023年1月2日,你单位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天津新港海关申报出口***************909号报关单项下石墨坩埚200件,商品编号:6903100000(无出口退税,无监管条件),CIF总价4060美元。经查验并化验,该票货物应归入商品编号6815190090(无出口退税,需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你单位未经许可擅自出口管制物项,违反海关监管规定。
科处罚款人民币0。7万元整。
0.00元
天津海关
2023-04-25
2
津新港关缉查/违字(2023)0038号
利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新港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津新港关缉查/违字[2023]0038号当事人:天津大石碳素有限公司海关编码:121296200T法定代表人:杨智勇联系地址:天津市津南经济开发区(西区)香港街3号1号楼406-254室2023年1月2日,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天津新港海关申报出口020220230000002909号报关单项下石墨坩埚200件,商品编号:6903100000(无出口退税,无监管条件),CIF总价4060美元。经查验并化验,该票货物应归入商品编号6815190090(无出口退税,需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出口管制物项,违反海关监管规定。
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科处罚款人民币7000元
700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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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