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大通县元树尔砖厂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马吉库注册资本:4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301217104612233所属地区:青海省
企业地址:桥头镇元树尔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生罚﹝2025﹞2-5号
2025年11月10日,大通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西宁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你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时,发现你公司于2024年9月1日开始建设年产8000万块煤矸石烧结砖项目,2025年6月建设完成煤矸石烧结烘干一体隧道窑生产线1条,配套建设有废气脱硫设施1套,外购有自动切坯机、全自动码坯机、分坯运砖机等其他辅助设施,目前处于调试阶段,暂未投入运行。以上行为属于未批先建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青海海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实际投资额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为152.22万元。以上事实,有以下主要证据证明:一是执法人员执法证复印件1份、你公司11月10日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份、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主要证明执法人员身份及你公司主体资格。二是大通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1月10日制作的现场检查(勘验)笔录1份、调查询问笔录1份及配套的行政检查审批表、通知书、拍摄的现场照片1份;你公司11月10日提供的项目信息登记表1份、大通县投资项目备案表1份、建设项目备案通知书1份、大通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县烧结砖企业规范生产的工作方案》的通知1份,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节选)1份,主要证明你公司存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三是你公司11月10日提供的与青海艺帆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及委托书1份、编制进度说明1份,主要证明你公司存在主动整改的情形。四是你公司11月10日提供的大通县元树尔砖厂所持有的固定资产拟核实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海鉴评报字[2025]第028号)1份、关于大通县元树尔砖厂企业情况的说明1份,主要证明你公司年产8000万块煤矸石烧结砖项目投资额及你公司企业规模。
罚款:人民币叁万壹仟叁佰元整(31300元)
31300.00元
西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5-12-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