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沧州市旺鑫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雪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30921564855151X所属地区:河北省
企业地址:沧县大官厅乡大刘才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4-26
(2021)粤0304民初13686号
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
杭州贤书阁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沧州市旺鑫食品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禾汶福万家生活超市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1-04
2021-05-06
(2021)粤0304民初13686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杭州贤书阁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沧州市旺鑫食品有限公司等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00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17-09-23
2017-09-08
(2017)冀0921民初2224号
加工合同纠纷
沧州市旺鑫食品有限公司与邢**、王*加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7-09-15
2017-08-03
(2017)冀0921财保20号
沧州市旺鑫食品有限公司、邢**其他民事裁定书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沧县市监处罚〔2025〕22号
无锡市新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的该批次产品检验报告(编号:FC25065651)为当事人于2025年5月1日生产的产品,沧州市旺鑫食品有限公司是订单生产,生产日期为2025年5月1日的无核干蜜生产了50箱,每箱6斤,销售价格为4元/斤,24元/箱,货值金额为1200元,违法所得1200元。于2025年5月2日全部销售给中间商无锡市刘培慧。以上产品无库存。经核实,上述不合格产品系当事人生产。当事人在案件调查期间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如实提供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入库记录、销售票据、出厂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收到检验报告后立即实行了主动召回措施,产品均已售完,无法召回,未收到本批次产品的投诉举报。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下列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200元; 2.罚款75000元。 以上共计76200元。
75000.00元
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16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1-10-14
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河北省沧州市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0-09-21
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河北省沧州市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