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九天餐饮服务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曹钰兵 | 注册资本:2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0102MAEH9NB183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丰宁街道办事处麻园第四股份合作社16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昆五处罚〔2026〕30号
经查,五华区九天餐饮服务店经营者曹钰兵在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丰宁街道办事处麻园第四股份合作社162号办理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30102MAEH9NB183,2025年5月30日申请办理了云南省食品摊贩备案卡编号:YNC0102113002,当事人称经营一段时间下来,除去水费、电费、房租、人工工资,一直赚不到钱,加上美团上云南省食品摊贩备案卡已经上不了美团店铺,有一天刷手机微信视频号正好看到有人能在美团上申请账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说他们可以通过渠道办理相关证件、想着多一份收入,抱着试一试的心态,经过简单的沟通,互相添加了微信把所需资料发给他,委托他人伪造了五华区九天餐饮服务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五华区九天餐饮服务店美团店铺“二煤厂的老盒饭”上公示并使用伪造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
当事人只能提供委托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人员的微信名称叫“美团饿了么京东外卖店铺装修思思”。当事人称是通过微信视频号联系上对方,将个人身份证等信息发送给对方后,对方为其伪造了店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上传至美团店铺后将其拉黑,现在找不到也联系不到对方。
当事人五华区九天餐饮服务店于2025年7月8日到7月28日使用伪造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在美团外卖平台开展经营活动,在其经营期间扣除美团提点、跑腿支出等费用后,共收入2548.07元。
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虚假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20000元,上缴国库。
20000.00元
五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