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好药师永明大药房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余勤进 | 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02MA4KL05F1F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唐家墩K6开发地块(二期)第A7幢1-2层商2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江市监处罚〔2026〕47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7月22日从武汉小药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170.2元/盒的单价购进10盒批号为8168876的阿托伐他汀钙片(标示生产厂家:辉瑞制药有限公司,规格:20mg*28s ,批号:8168876,生产日期:2023-09-16),实付金额1615元,当事人购药时收集了该批次药品的随货同行单据、电子发票,留存了武汉小药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留存了批号为8168876的阿托伐他汀钙片的检验报告。当事人在购进该10盒药后,在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分10单全部售出,每单售出1盒,销售价格168元/盒,销售金额1680元。根据案件线索移送内容,上述批号为8168876的阿托伐他汀钙片经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为假药。2025年12月25日办案人员现场检查时将该假药认定的情况告知当事人,当事人在2025年12月25日当日即采取召回措施并配合调查。...[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销售假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但鉴于其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免罚情形,经综合裁量,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理:没收违法所得1680元,并免除其他行政处罚。
0.00元
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