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南阳市陇海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芳注册资本:8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1303MA9KLFLC9N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梅溪街道幸福社区工业路与八一路交叉口东南角138号(南阳市第九中学校西南角100米)门面房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宛市监处罚〔2026〕1532号
经查,2024年3月14日,当事人邀请省会郑州的几名妇产科医生到院会诊,为了让更多的患者知晓此事,当事人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品质为先 健康护航--南阳陇海医院3.15品质服务周专题”系列文章,其中“品质为先 健康护航--南阳陇海医院3.15品质服务周专题(三)”的文章中使用了“有效率、治愈率、受孕率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确保每一位患者都能得到最优质。最专业的医疗服务”等字样的广告宣传,当事人不能提供“有效率、治愈率、受孕率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确保每一位患者都能得到最优质。最专业的医疗服务”的相关证据材料。当事人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系列文章是其公司员工张晓玲制作并上传的,当事人现金支付给张晓玲500元。 当事人2026年6月25日现场主动删除广告内容。
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 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 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决定处罚如下: 处广告制作费用3.3倍的罚款1650元。
1650.00元
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20
2
宛龙卫医罚﹝2025﹞7号
你(单位)2025年4月5日患者刘新雅《门诊病历》中放射科X线和白带/传染病检查报告单中报告医师签名为电脑机打签名,无医师手写签名;该院自2023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28日住院开展清宫术患者15人的住院病历中均无手术记录、术前讨论和治疗替代方案的行为,未遵守《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第八项术前讨论制度和第十五项病历管理制度的规定,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本机关责令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圆整(¥11000.00)
11000.00元
南阳市卧龙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07-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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