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台州市椒江思雅家具店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潇伟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31002MA7BQQWN4E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后高桥村白云山南路1598二楼(自主申报)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台椒市监处罚〔2023〕509号
2022年10月份,当事人在经营场所东南侧外置楼梯处安装了一台升降机,共花费12000元。当事人安装的升降机由电动葫芦驱动,有一根钢索牵引,四侧有刚性导轨,轿厢处装有限位开关,升降机内未标注额定起重量,经测量升降机轿厢内径为“210cm*156cm”,有效面积为3.27m2。根据《简易升降机安全规程》(GB28755-2012)3.1简易升降机的定义及6.1.2货厢最大有效面积和额定起重量关系可知,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800kg,该升降机符合《特种设备目录》代码4000起重机械的定义中对升降机的要求,属于目录中“4870简易升降机”。截至检查之日,上述简易升降机未经检验合格,当事人亦无法提供简易升降机的检验合格资料。
当事人使用未进行登记和检验合格的简易升降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且未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安装的升降机符合《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方案》中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非法制造、安装简易升降机,特别是在井道内安装升降作业平台、电动葫芦等提升机构,并加装刚性导向装置、层门、楼层呼叫系统等装置,使得设备整体结构型式、使用功能等符合《简易升降机安全规范》(GB28755-2012)规定的简易升降机定义的非法行为”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在意识到违法行为后对违规特种设备立即停止使用,未产生严重后果,认错认罚,符合《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对于当事人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和未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和第六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上述简易升降机,并决定对当事人从轻处以罚款3万元。
30000.00元
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