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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兴禹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孙美玲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70811577758430T所属地区:山东省
企业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南张街道105国道与337省道路口向西200米路北明邦物流园内3号楼218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17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卢**
济宁兴禹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2
2025-07-02
合同纠纷
谷*
济宁兴禹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3
2025-04-03
合同纠纷
谷*
济宁兴禹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4
2024-12-11
合同纠纷
周*
济宁兴禹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5
2024-12-11
合同纠纷
尹**
济宁兴禹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6
2024-07-16
(2024)鲁0811民初10056号
委托合同纠纷
周**
济宁兴禹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7
2024-06-18
(2024)鲁0811民初7815号
合同纠纷
王**
济宁兴禹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高新区支公司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8
2024-06-04
(2024)鲁0811民初8771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贾**
济宁兴禹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9
2023-12-28
追偿权纠纷
邹城市人民法院
10
2023-12-26
(2023)鲁0883民初8986号
追偿权纠纷
临沂新纪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赵*,孙**,济宁兴禹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邹城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3-24
(2025)鲁0811民初2000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山东东弋重工有限公司
张**
裁判文书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2
2026-03-11
(2025)鲁0811民初2000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山东东弋重工有限公司
济宁兴禹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裁判文书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3
2025-08-19
(2025)鲁0811民初4221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谷*
济宁兴禹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裁判文书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4
2025-05-15
合同纠纷
谷*
济宁兴禹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5
2024-12-31
(2024)鲁0811民初14772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张**
济宁兴禹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裁判文书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6
2024-12-06
(2024)鲁0811民初14775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毛**
济宁兴禹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裁判文书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3-03
2022-12-29
(2022)鲁0832执178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济宁兴禹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梁山宏驰车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2-01-26
2021-09-18
(2021)豫1282民初481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李**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87353.12元
民事案件
3
2021-12-30
2020-12-14
(2020)鲁1721民初666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徐**、孙**等与高**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40279.37元
民事案件
4
2021-12-17
2021-10-28
(2021)鲁0811民初1444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张*、济宁兴禹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0-06-30
2020-04-10
(2020)鲁0811民初589号
票据纠纷
济宁兴禹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与杨**票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7461.00元
民事案件
6
2020-05-19
2020-05-12
(2020)鲁0832民初1772号
不当得利纠纷
济宁兴禹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与梁山县九九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9-08-27
2018-06-25
(2018)赣0112民初101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邱**与张**、济宁兴禹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82166.35元
民事案件
8
2018-12-19
2018-12-18
(2018)皖1181执189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济宁兴禹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18-05-27
2018-04-28
(2018)皖11民终44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分公司、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380091.67元
民事案件
10
2017-12-14
2017-11-28
(2017)皖1181民初347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与崔**、济宁兴禹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85091.67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J370829202400917
2024年9月23日14时50分,嘉祥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乔振、韩照峰在嘉祥县县道X046大黄线老僧堂西门高店处对王继勇驾驶的(黄牌)鲁H19K31、鲁HR9T5挂货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向驾驶员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运输水泥,所行驶的县道X046为限载路,该限载路限载30吨,有限载标志。经过磅得知,该车车货总质量为49.89吨,超限66.3%。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全过程录像,王继勇对检查结果无异议。证据:交通执法现场录像(另存)、交通执法现场笔录、《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过磅单、《行驶证》复印件等。执法人员已依法告知当事人有申请执法人员回避的权利,当事人未申请回避。 (以下空白)
罚款贰仟贰佰元整
2200.00元
嘉祥县交通运输局
2024-09-23
2
J370832202400679
2024年07月31日09时40分,梁山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姜业峰、耿进虎在非现场执法不停车超限检测监督管理平台中查询到:运输车辆鲁H30G86(黄色)在2024年05月31日16:48:59梁山S242五里庙段由北向南方向一车道擅自超限运输行驶,该车为4轴车辆,根据相关规定,总质量不超过49吨,检测该车总质量52.65吨,超限3.65吨,在同一非现场执法公路治超电子检测处共超限3吨。且未办理超限运输证。经取证证明认定济宁兴禹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证据:询问笔录、交通执法非现场录像、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当事人放弃了陈述、申辩的权利。
罚款壹仟伍佰元整
1500.00元
梁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4-07-31
3
371325202401095
济宁兴禹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项应予处罚,已作出处罚决定。
罚款贰仟伍佰元整
2500.00元
费县交通运输局
2024-07-31
4
370481202400733
济宁兴禹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经调查,你(单位)涉嫌“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罚款贰仟伍佰元整(¥2500)的行政处罚
2500.00元
滕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06-24
5
沛交路执﹝2024﹞519号
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罚款伍仟元
5000.00元
沛县交通运输局
2024-06-21
6
370481202400595
济宁兴禹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经调查,你(单位)涉嫌“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罚款贰仟伍佰元整(¥2500)的行政处罚
2500.00元
滕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05-20
7
370883202400536
2024年04月30日 10时25分,通过邹城市交通运输局设置的非现场执法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与服务平台技术鉴定发现车号为鲁H52V35(黄色)、鲁HJ4A0挂(黄色)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在邹城市临荷路K4+885处的X093(双向)K4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卡点时,经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监测数据显示该车为六轴车,车货总质量为51.781吨,车货总限重为49.000吨,超重2.781吨,超限率5.68%。自动报警提示该车超限运输,并通过路侧电子情报板告知车辆驾驶人到邹城市交通运输局指定地点卸载并接受处理,该车未到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指定的卸货点卸货并接受处理。经询问笔录、邹城市非现场执法电子证据单等调查认定该车货运经营者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的。证据:录像(另存技术装备科)。本机关于2024年05月06日向你(单位)送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你(单位)放弃了陈述、申辩的权利。请求现在就作出处罚决定。
济宁兴禹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涉嫌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案
1000.00元
邹城市交通运输局
2024-05-06
8
370481202301213
济宁兴禹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涉嫌“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罚款壹仟伍佰元整(¥1500)的行政处罚
1500.00元
滕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11-10
9
370826202300151
2023年06月08日 06时23分,微山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微山县马坡镇红绿灯北100米路口处对薛海林驾驶的鲁H88Y57(黄色)、鲁H011T挂(黄色)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田久华、张辉向薛海林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为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输货物为煤矸石,经执法人员与现场人员对鲁H011T挂(黄色)外轮廓及车厢栏板尺寸现场测量、拍照。并核实该车道路运输证及车辆登记证书发现,证书所载高度600mm,测量高度为800mm,加高200mm.现场人员对测量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情况进行了拍照取证。主要证据:现场笔录一份、询问笔录一份、当事人证明一份、照片一份。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依据《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程度“一般”,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或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车身颜色的;2.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或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车辆外廓尺寸与标注误差大于+2%或-2%或100mm,车箱栏板高度与标注误差大于+2%或-2%或50mm的,处5000元罚款。
5000.00元
微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3-06-08
10
370830202300154
2023年04月12日 10时28分汶上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颜建军、郭长征对在2023年04月10日22时10分G327治超点非现场执法公路治超电子检测系统检测的鲁H16U10(黄色)有在公路上涉嫌擅自超限运输现象的违法行为调查确认,该车为 6轴货车,根据相关标准规定,车货总质量不超过49吨,该车总质量54.75吨,超限5.75吨,自动报警提示该车涉嫌超限运输,并通过路侧电子情报板告知车辆驾驶人到就近卸货场卸载并到汶上县超限超载检测站接受处理。经执法人员调查取证认定:济宁兴禹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的车辆鲁H16U10(黄色)、鲁H073X挂(黄色),超限5.75吨,涉嫌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以上事实有公路车辆超限行为电子证据、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当事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自愿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罚款贰仟伍佰元整
2500.00元
汶上县交通运输局
2023-04-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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