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沁辉路九鼎烟酒商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晚连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40581MA0L1EET6C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南城街道沁辉路14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高市监处罚〔2025〕95号
当事人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玻汾共计3箱,当事人经营场所无标价及相关账目信息,不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且不能说明提供者。依据《商标侵权案件违法经营额计算办法》第四条:“违法经营额是指当事人实施商标侵权行为所涉及的侵权商品价值总额或者因侵权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及第五条:“已销售的侵权商品的价值,按照实际销售的价格计算。尚未销售的侵权商品的价值,按照已查清侵权商品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实际销售平均价格无法查清的,按照侵权商品的标价计算。无法查清实际销售价格或者侵权商品没有标价的,按照侵权发生期间被侵权商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对于已经制造完成但尚未附着侵权注册商标标识的商品,如果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该商品将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其价值应当计入违法经营额。”的规定。经调查,因当事人购进价格为每箱1800元,无法提供购进记录及凭证;
通过当事人开具的销售收据:汾酒(42度巴拿马20版)销售价格为每箱1780元,计算可得当事人可确认的侵权商品的违法经营额为1780*3=5340元。
1.警告;
2.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1箱汾酒(42度巴拿马20版);
3.罚款10680元。
10680.00元
高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