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洛祁进出口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家盛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139MAD2N3YN0F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国际港务区华南城E1区64幢5层B13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税三稽罚﹝2024﹞233号
经检查核实,你单位未按时足额申报2023年出口应征货物收入1,973,624.75元,印花税买卖合同1,973,624.75元,属偷税行为,少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应补缴增值税19,736.25元,城市维护建设税690.77元,教育费附加296.04元,地方教育费附加197.36元,印花税296.04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及《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核定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公告(陕西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8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对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你单位2023年收入1,973,624.75元,应纳税所得额78944.99元。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2023年应纳税所得额3947.25元。你单位已补缴各税费及滞纳金。
处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合计12355.16元
12355.16元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4-10-2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5-09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浐灞国际港分局(港务片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