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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滨河尚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耿春艳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3040068137391XP所属地区:河北省
企业地址:邯郸市丛台区中华北大街260号君合大厦一楼104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1-22
(2025)冀0402民初433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河北滨河尚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李**
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2
2026-01-22
(2025)冀0402民初433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河北滨河尚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韩*
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3
2025-07-24
(2025)冀0402民初172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河北滨河尚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张**
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4
2025-07-08
(2025)冀0403民初1611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河北滨河尚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段**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5
2024-11-13
(2024)冀0403民初7480号
民间借贷纠纷
徐**
河北滨河尚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6
2024-04-16
(2024)冀0491民初16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河北滨河尚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陆**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7
2024-04-15
(2024)冀0491民初16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河北滨河尚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孙**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8
2024-04-08
(2024)冀0491民初16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河北滨河尚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郞**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9
2024-03-05
(2024)冀0491民初16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河北滨河尚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郞**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10
2024-03-05
(2024)冀0491民初16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河北滨河尚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孙**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10-15
(2023)冀04民终7280号
劳动争议纠纷
赵**
邯郸市融通劳动保障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4-19
2021-03-10
(2021)冀0402民初102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河北滨河尚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与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03-17
2021-03-05
(2021)冀0402民初102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河北滨河尚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与韩*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0-06-01
2020-03-23
(2020)冀04民终22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李**、河北滨河尚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19-12-03
2019-05-14
(2019)冀0491民初86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河北滨河尚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与周**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9-11-29
2019-09-25
(2019)冀0491民初128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河北滨河尚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与申**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9-10-15
2019-09-29
(2019)冀0491民初133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河北滨河尚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与单**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9-09-20
2019-08-26
(2019)冀0491民初129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河北滨河尚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与白**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9-08-09
2019-07-16
(2019)冀0491民初129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河北滨河尚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与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9-07-01
2019-05-28
(2019)冀0491民初874号
河北滨河尚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与单**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9-07-01
2019-05-14
(2019)冀0491民初877号
河北滨河尚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与白**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邯丛消行罚决字﹝2025﹞第0001号
2024年10月04日18时38分,邯郸市消防救援支队接到报警称:位于邯郸市丛台区中华大街与丛台路交叉口东北角君合大厦(物业服务公司:河北滨河尚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物业服务等)地下一层东南侧的电动车发生火灾,经调查,起火时间为2024年10月04日18时30分许,起火原因为连接东侧充电处由西向东第4个充电口的电动车电池充电过程中发生故障引发火灾,过火面积约1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火灾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约48000元。以上事实有《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 (邯丛消火认简字〔2024〕第0033号)等为证。河北滨河尚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君合大厦的物业服务公司,大厦的消防安全由河北滨河尚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因河北滨河尚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人员未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在发生火灾时组织混乱未能正确使用消火栓扑救初期火灾,导致损失扩大。以上行为违反了《河北省消防条例》第十条第二款之规定
定给予河北滨河尚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邯郸市消防救援支队丛台大队
2025-01-05
2
邯市监处字﹝2023﹞第045号
电力价格违法
95538.3元罚款
95538.30元
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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