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斯利百便利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利珍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0102MA5NL87X80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南宁市兴宁区长兴路1号天健世纪花园4栋123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南兴市监处罚〔2024〕67号
经查明,当事人李利珍在2019年1月18日获取营业执照,在南宁市兴宁区长兴路1号天健世纪花园4栋123号商铺经营日用百货、食品零售。于2024年1月起,当事人从上门推销人员处购进“黄鹤楼、天子、玉溪、芙蓉王”等品牌烟草制品,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摆放在南宁市兴宁区长兴路1号天健世纪花园4栋123号商铺南宁市斯利百便利店对外进行销售。至2024年1月25日被南宁市兴宁区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依法查获,销售期间,因李利珍没有制作台账,违法所得难以计算,当事人该批被查获的烟草制品经烟草部门核价,违法经营额为人民币陆佰零伍元(¥605.00)。
1.责令立即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2.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上缴国库。
300.00元
南宁市兴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14
2
南兴市监处罚〔2023〕300号
2023年8月15日,南宁市兴宁区烟草专卖局在南宁市兴宁区长兴路1号天健世纪花园4栋123号商铺南宁市斯利百便利店查获17个品种共1.7条烟草制品,该店涉嫌无证经营烟草制品。
1.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2.罚款人民币壹佰捌拾元整(¥180.00),上缴国库。
180.00元
南宁市兴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20
3
南兴市监处罚〔2023〕194号
无证经营烟草制品
1.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2.罚款人民币贰佰伍拾元整(¥250.00),上缴国库。
250.00元
南宁市兴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14
4
南兴市监处罚〔2023〕114号
经查明,当事人在2019年1月18日获取营业执照,在南宁市兴宁区长兴路1号天健世纪花园4栋123号商铺经营日用百货、食品零售。当事人从上门推销人员处购进“黄鹤楼、红塔山、真龙、芙蓉王”等品牌烟草制品,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摆放在南宁市兴宁区长兴路1号天健世纪花园4栋123号商铺南宁市斯利百便利店对外进行销售。截至2023年3月28日被南宁市兴宁区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依法查获,销售期间,因当事人没有制作台账,其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当事人该批被查获的烟草制品经烟草部门核价,违法经营额为人民币肆佰伍拾肆元整(¥454.00)。
1.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2.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上缴国库。
200.00元
南宁市兴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30
5
南兴市监处罚〔2023〕7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1100.00元
南宁市兴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07
6
南兴市监处罚〔2023〕72号
涉嫌未经许可销售烟草制品。
1.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2.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上缴国库。
300.00元
南宁市兴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