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桂林市叠彩区运满水果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侯运满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50303MABXBKEG1E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广西桂林市叠彩区青秀路1号市场疏导点17、18号门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叠市监处罚〔2024〕216号
2024年6月12日,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对位于广西桂林市叠彩区青秀路1号市场疏导点17、18号门面运满水果店销售的大台芒和荔枝(购进日期2024年6月12日)进行规范抽样。2024年7月12日,我局收到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出具的编号为NO:SP20241599和NO:SP20241605的检验报告,报告结果显示:经抽样检验,抽检批次的大台芒吡唑醚菌酯项目;抽检批次的荔枝吡唑醚菌酯、除虫脲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调查,当事人以营利为目的,从桂林市五里店果蔬批发市场购进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大台芒和荔枝。其中大台芒共购进了12kg,购进价为4.2元/kg。售出价为14元/kg,已售完(含抽检6.08kg),产品货值共计168元;荔枝共购进10kg,购进价6元/kg,售出价为30元/kg,已售完(含6.075kg),产品货值共计300元。上述大台芒和荔枝经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规范抽样,出具编号为NO:SP20241599和NO:SP20241605的检验报告,报告结果显示:经抽样检验,抽检批次的大台芒吡唑醚菌酯项目;抽检批次的荔枝吡唑醚菌酯、除虫脲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截止被我局查获之日止,上述两项涉案产品货值共计468元,违法所得共计468元。 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水果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禁止销售者采购、销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情形的食用农产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
1.没收违法所得468元; 2.罚款500元; 上述罚没款共计968元。
500.00元
叠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11
2
桂叠市监处罚〔2023〕A9号
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销售商品
1、没收不合格的计量器具1个; 2、罚款1000元。
1000.00元
桂林市叠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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