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上海嘟燕堂贸易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都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14MA1GU9MA3R所属地区:上海市
企业地址:上海市嘉定区裕民南路1659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沪市监嘉处﹝2023﹞142023005894号
经查,当事人上海嘟燕堂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9月12日。根据举报,2023年4月10日,检查当事人经营现场,未查见当事人经营现场有销售名为“野生川贝柠檬膏”食品。当事人从2023年3月25日开始至案发,通过微信私人(微信号:jiao_xyc)购买进货名为“野生川贝柠檬膏”13瓶,未索取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未索取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野生川贝柠檬膏”食品具体是哪个厂家生产的不详。当事人在其公司的微信视频号“嘟燕堂”销售上述食品总计13瓶。“野生川贝柠檬膏”进货价为人民币85元/瓶,有20元包装费;销售价为人民币138元/瓶。经查,当事人销售的上述食品配料中添加了川贝,川贝在“可用于保健食品物质名单”中,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生产经营。上述食品包装标签上有“主治咽喉炎、小儿热咳、痰多咳嗽等”内容;没有标注生产日期、生产企业信息、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等内容。合计货值金额为人民币1794元。违法所得人民币1794元。
没收违法所得0.179400万元,罚款1.000000万元
10000.00元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11
2
沪市监嘉处﹝2023﹞142023005736号
经调查,你公司于2022年10月,采购四款预包装食品野生川贝柠檬膏、手工姜枣糕、手工祛湿茶、手工东阿阿胶糕,放置于有赞平台店铺“嘟燕堂-菊园店”加价进行销售,具体产品判断及进销存情况如下:野生川贝柠檬膏,为定量包装,食品标签未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为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野生川贝柠檬膏采购价格100元/罐,采购数量7罐,销售价格138元/罐,销售数量7罐(其中1罐已退款召回并销毁),无库存。2、手工东阿阿胶糕,净含量500g/罐,食品标签未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为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手工东阿阿胶糕采购价格550元/罐,采购数量6罐,销售价格580元/罐,实际售出6罐,优惠价格分别为560元2罐、570元1罐、580元3罐(其中销售价格为580元3罐已退款召回并销毁),无库存。3、手工姜枣糕,为定量包装,食品标签未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许可证编号,为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手工姜枣糕采购价格100元/罐,采购数量1罐,销售价格138元/罐,销售数量1罐,无库存。4、手工祛湿茶,为定量包装,食品标签未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许可证编号,为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手工祛湿茶采购价格100元/罐,采购数量1罐,销售价格128元/罐,销售数量1罐,无库存。综上,你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货值金额4662元(含退款召回并销毁货值金额1878元),认定实际销售金额2784元,违法所得334元。你公司在采购上述四款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
没收违法所得0.033400万元,罚款0.500000万元
5000.00元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