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县自来水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新杰 | 注册资本:341.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10281134203357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吉县吉昌镇小府路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7-30
2019-06-21
(2019)晋1028民初429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闫*女与吉县自来水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7-06-01
2017-03-20
(2016)晋1028民初464号
排除妨害纠纷
史**、高**、高**、王**与吉县自来水公司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15-11-11
2015-11-11
(2015)晋民申字第677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杨**、杨**与乔**、高**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申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
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案件
4
2015-05-28
2015-05-28
(2015)临民终字第00431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吉县自来水公司与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二审民事裁定书
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案件
5
2014-11-04
2014-11-04
(2014)临民终字第00937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高**诉乔**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二审判决书
11956.35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吉县税吉昌罚﹝2025﹞1号
吉县自来水公司--其他违法--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经核实,你单位2024年12月至2025年3月申报水资源税用水量与山西省水资源税纳税人取用水量核定书中本期取水量不一致。存在少申报水资源税问题
编造虚假计税依据金额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对个人处5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50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吉县税务局
2025-05-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