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皓德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九江 | 注册资本:16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100MA0Q4EYD3A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白塔物流园区海拉尔东街15-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6-27
(2024)内0102民初259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行
辛**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10-09
2024-07-08
(2024)内02民终2185号
服务合同纠纷
深圳市精能奥天导航技术有限公司、稀土开发区捷卡汽车服务部等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4-09-27
2024-06-24
(2024)内0102民初2591号之二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行、赵**等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4-09-26
2022-07-14
(2022)内0102民初485号
不当得利纠纷
李**、李**等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95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开消行罚决字〔2026〕第0004号
2026年3月26日,经济技术开发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依法对呼和浩特市皓德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一层洗车房内电器线路线敷设不符合规定; 员工培训及演练无记录,消防巡查无记录, 消防档案不齐全。大队监督员依法填写《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6〕第0143号)),并送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开消限字〔2026〕第 0006 号),责令该单位在限期内对隐患进行整改。2026年4月1日,大队监督员依法对呼和浩特市皓德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涉及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开消限字〔2026〕第 0006 号)内容进行复查,发现员工培训及演练无记录、消防巡查无记录、 消防档案不齐全的问题已整改完毕;一层洗车房内电器线路线敷设不符合规定的隐患未进行整改,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呼和浩特市皓德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2000.00元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6-04-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