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洁安消防器材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汪建忠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50521MA33K12G04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黄塘镇省吟村许厝8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惠市监罚〔2026〕71号
1. 商标(注册号:第 18044388 号)权利人系广州市兴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核定使用商品含非人工呼吸用呼吸器等,该商标在注册有效期内。经权利人辨认,当事人销售的上述呼吸器并非该公司生产,属假冒 注册商标产品。当事人无法提供商标授权许可文件,对该辨认结果无异议,认可其销售的该批次产品系假冒注册商标的侵权产品。
2.2024 年 11 月 3 日,当事人通过微信向微信昵称 “AAA 消防面具厂家”(微信号:aa88fxw)采购TZL30C 型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20 个,进价 15 元 / 个,总金额 300 元。2024 年 11 月 17 日,将其中 10 个以 22 元 / 个销售给惠安县医院,销售额 220 元,获利 70 元。经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检验(报告编号:NO.Gn202500677),该产品一氧化碳防护性能不符合 GB21976.7-2012 标准,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当事人于 2025 年 4 月收到不合格报告后,自行销毁剩余 10 个产品,无销毁记录。
3.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进销货台账制度。
没收违法所得70元、处罚款5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570元。
500.00元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