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巧英饮食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袁巧英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222MACP1J5K4Q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率洲管理区卫生院内(申报承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阳新市监处罚〔2023〕330号
经查明:阳新县巧英饮食店,负责人:袁巧英,2020年1月,当事人以8元/瓶的价格从经销商购进“浩熊”芝麻香调和油5瓶,2020年至今使用了4瓶,2023年7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张晓平、吴波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操作间上有待使用的“浩熊”芝麻香调和油1瓶,生产日期2019年1月12日,保质期:18个月,合计1瓶,已过期。执法人员现场下达《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阳市监强措字【2023】285号)及《财物清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1瓶,并处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000.00元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