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九州天润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高阳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季方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822MA49L6WX7P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高阳镇向阳大道188号1幢105号(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沙洋市监处罚〔2025〕227号
经查,当事人系荆门九州天润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法人:李雨晖)分公司,2020年10月23日取得经营证照后在荆门市沙洋县高阳镇向阳大道荆潜路184号开始经营,主要从事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零售,负责人为李运军。2025年1月2日,当事人经营地址变更为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高阳镇向阳大道188号1幢105号,负责人变更为季方。
现查明,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一、当事人店内原持有执业药师工作人员张淑平、黄竹君于2025年1月离职后,因短时间内无法聘用到持有执业药师工作人员,便聘用了具有乡村医生经验并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工作人员胡显洪负责药店的日常经营活动,尔后在5月又聘用了同样具有乡村医生经验并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工作人员吕启烈,截至案发当日,当事人日常经营活动(包括销售处方药的审核处方与指导合理用药工作)均由胡显洪、吕启烈负责,但二人均未取得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资格,且当事人无其他具有执业药师资格的工作人员。
二、当事人2025年10月28日销售的“阿莫西林”“奥美拉唑”“克拉霉素”等处方药均无法提供相关处方笺。
另查明,本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6月23日对当事人检查时,发现:1.当事人销售台账记录6月19日销售的“阿莫西林”、“奥美拉唑”、“克拉霉素”等处方药,无法提供其处方笺;2.当事人无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其他药学技术人员负责处方的审核及相关药品经营管理工作。本局执法人员针对上述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沙洋市监责改〔2025〕GY18号、GY26号),并于9月8日对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沙洋市监处罚〔2025〕141号)给予当事人警告行政处罚。...[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和《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和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如下处罚:
1.对当事人无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其他药学技术人员从事药品经营活动且未限期改正的违法行为处10000元罚款;
2.对当事人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违法行为处10000元罚款。
以上合计处罚20000.00元。
30000.00元
沙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