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榆树市弓棚镇马三建材商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邸桂坤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20182MA84K98C8R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长春市榆树市弓棚镇一中南50米道东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榆市监行处字〔2025〕581号
榆树市弓棚镇马三建材商店,负责人李伟,于2021年5月21日取得营业执照,该店位于长春市榆树市弓棚镇一中南50米道东,店内营业面积130平左右,主要经营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经执法人员调查,该店仓库内在售产品“莱佳丽苯板胶抗裂砂浆”涉及两处违法行为: (一)外包装产品信息标注不合格。经调查该店销售的涉事产品外包装信息无产品规格、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 依据当事人提供材料以及德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调查材料,当事人共购进涉事产品二批: 第一批5吨,250袋,总进价2100元,进价8.4元/袋,售价10元/袋,全部售出,销售金额2500元,成本2100元,利润400元; 第二批5吨,250袋,总进价2150元,进价8.6元/袋,售价10元/袋,售出122袋,销售金额1220元,成本1049.2元,利润170.8元,未售出128袋。 故标识不合格涉事产品共计500袋,售价10元/袋,货值金额共5000元,第一批销售违法为400元,第二批销售违法所得170.8元,违法所得总计570.8元。 (二)产品质量不合格。经检测当事人仓库内128袋涉事产品,依据产品检测报告,编号:吉建质检(节能)字2025第0389号,结论:样品经检测,所检项目中拉伸粘结强度(与水泥砂浆)耐水、拉伸粘结强度(与聚苯板)耐水的检测结果不符合JCT 992-2006标准指标要求:其他检测项目的检测结果符合JC/T992-2006 标准指标要求,产品质量不合格且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复检申请。 故检测为产品质量不合格产品共128袋,售价10元/袋,货值金额为1280元,无销售不合格产品违法所得。
2025年5月29日,弓棚管理所接到举报称:“董平先生举报:2025年5月,发现榆树市弓棚镇马三建材商店,购买苯板胶时,涉嫌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商品没有生产日期,没有合格证,商品质量差,是不合格商品。希望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处理并反馈。(反映人表示已保留相关证据)” 据现场检查情况,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商店有营业执照,具有合法营业资质,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店在售产品“莱佳丽苯板胶抗裂砂浆”,产品外包装标识无产品生产日期、产品规格、执行标准等信息。经对该产品进行检测,依据检测报告,编号:吉建质检(节能)字2025第0389号,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构成了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第五十四条之规定。 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销售产品“莱佳丽苯板胶抗裂砂浆”128袋 2.没收违法所得570.8元 3.罚款人民币:2280元 上述罚没款合计:2850.8元
2280.00元
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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