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盛源通高速公路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创 | 注册资本:58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0722317001562A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左权县石匣乡石匣村和榆高速左权服务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左市监处罚﹝2023﹞21号
经查实,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商品,货值金额为36000元,违法所得为1540元。以上事实有举报投诉书、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等相关材料予以佐证。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当事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委托书1份,证明经营者及委托代理人身份真实;3、现场检查笔录、《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财务委托保管书》、《财物清单》和询问笔录各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侵权商品的违法事实;4、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营业执照、举报投诉书、商标注册证等共44页,证明当事人经营的商品为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的事实;5、投诉单、照片打印件共4页,证明当事人存在违法行为的事实;6、当事人提供的送货单和销售价签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购进商品数量及销售价格;7、当事人提供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两份,证明涉案商品所检项目符合标准要求。
罚款2.0万元;没收非法财物;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0000.00元
左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