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江西鑫瑞织造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海平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1003MA39TX746E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抚州市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石大道以南、园纵六路以西环球纺织二分厂仓库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27
(2026)赣1002民初147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抚高消行罚决字﹝2023﹞第0027号
2023年3月28日,大队监督检查人员黄卓炜、邵珠江对江西鑫瑞织造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抚州市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石大道以南、园纵六路以西环球纺织二分厂仓库,执照类型:有限责任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海平,场所性质:纺织制造,单位类别:一般单位,建筑面积:4930 平方米,设有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火灾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发现江西鑫瑞织造有限公司存在 1、生产车间部分疏散指示标志不亮;2、报警主机有故障;3、生产车间一处防火卷帘不能正常使用;4、生产车间一处室内消火栓出水口被封堵;5、生产车间墙壁开洞破坏防火分隔;6、生产车间内部分线路敷设不规,未穿管;7、配电柜设置在生产车间内未采取防火分隔等消防安全隐患,2023 年3月29日,对其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抚高消限字〔2023〕第 0047号,责令其2023年5月18日改正),2023年5月22日,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对江西鑫瑞织造有限公司进行届满复查,发现江西鑫瑞织造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墙壁开洞破坏防火分隔未整改、配电柜设置在生产车间内未采取防火分隔未整改,生产车间内部分线路敷设不规范未穿管未整改。江西鑫瑞织造有限公司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监督记录(编号:〔2023〕第 0163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抚高消限字〔2023〕第 0047 号)、占某、郑某询问笔录各一份、现场照片及执法视频等证据证实。
2023年3月28日,大队监督检查人员黄卓炜、邵珠江对江西鑫瑞织造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抚州市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石大道以南、园纵六路以西环球纺织二分厂仓库,执照类型:有限责任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海平,场所性质:纺织制造,单位类别:一般单位,建筑面积:4930 平方米,设有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火灾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发现江西鑫瑞织造有限公司存在 1、生产车间部分疏散指示标志不亮;2、报警主机有故障;3、生产车间一处防火卷帘不能正常使用;4、生产车间一处室内消火栓出水口被封堵;5、生产车间墙壁开洞破坏防火分隔;6、生产车间内部分线路敷设不规,未穿管;7、配电柜设置在生产车间内未采取防火分隔等消防安全隐患,2023 年3月29日,对其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抚高消限字〔2023〕第 0047号,责令其2023年5月18日改正),2023年5月22日,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对江西鑫瑞织造有限公司进行届满复查,发现江西鑫瑞织造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墙壁开洞破坏防火分隔未整改、配电柜设置在生产车间内未采取防火分隔未整改,生产车间内部分线路敷设不规范未穿管未整改。江西鑫瑞织造有限公司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监督记录(编号:〔2023〕第 0163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抚高消限字〔2023〕第 0047 号)、占某、郑某询问笔录各一份、现场照片及执法视频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之规定,决定给予江西鑫瑞织造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7000.00元
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07-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