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路德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林伯敏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1121355368875J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青田县油竹街道芝竹街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4-08
(2024)浙1102民初1121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兆享化妆品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青田路德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8-09
2022-02-22
(2022)津0112民初130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曹*、青田路德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青市监处罚〔2024〕459号
2024年8月14日,执法人员在青田某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该经营场所正常营业,本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的货架上发现6瓶进口预包装食品。经查,涉案产品无进口通关批件、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无中文标签,根据查清的情况计算,货值金额为1470元,无违法所得。
当事人销售无中文标签进口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未查验供货商许可证和涉案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以及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做处罚:1、罚款2000元,2、没收无中文标签进口预包装食品共6瓶,3、警告。
2000.00元
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12
2
青市监处罚﹝2024﹞293号
主要违法事实: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4月11日,被处罚人青田路德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在浙江省青田县油竹街道芝竹街1号经营未经备案的化妆品。<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无法提供涉案进口化妆品的合法来源证明材料,违反了《浙江省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浙江省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应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当事人未建立化妆品进货查验制度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销售未经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第十七条的规定。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给予减轻处罚如下:1.警告;2.罚款500元。当事人销售未经备案无中文标签的进口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第十七条及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五)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减轻处罚如下:1.没收未经备案的LOREALPARISELVIVEAntiforfora涉案产品2件;2.罚款1000元。综上所述,对当事人合并处罚,决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处罚如下:1.警告;2.罚款1500元;3.没收未经备案的LOREALPARISELVIVEAntiforfora涉案产品2件。<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无法提供涉案进口化妆品的合法来源证明材料,违反了《浙江省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浙江省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应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当事人未建立化妆品进货查验制度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销售未经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第十七条的规定。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给予减轻处罚如下:1.警告;2.罚款500元。当事人销售未经备案无中文标签的进口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第十七条及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五)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减轻处罚如下:1.没收未经备案的LOREALPARISELVIVEAntiforfora涉案产品2件;2.罚款1000元。综上所述,对当事人合并处罚,决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处罚如下:1.警告;2.罚款1500元;3.没收未经备案的LOREALPARISELVIVEAntiforfora涉案产品2件。
1500.00元
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