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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泉县昊远热力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裁判文书 2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刚注册资本:6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2723MA7775C636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博州温泉县查干屯格乡原中学院内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05-19
(2020)新2723民初180号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温泉县昊远热力有限公司
伊犁韦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温泉县人民法院
2
2020-05-19
(2020)新2723民初180号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温泉县昊远热力有限公司
伊犁韦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6-04
2021-05-28
(2021)新2723执89号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温泉县昊远热力有限公司与伊犁韦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0-07-27
2020-06-28
(2020)新2723民初180号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温泉县昊远热力有限公司与伊犁韦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50304.13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县)应急罚〔2025〕9号、(温县)应急罚〔2025〕10号
2022年5月8日温泉县昊远热力有限公司呼和托哈种畜场供热站发生一起一般高处坠落事故。
温泉县昊远热力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四十一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公司人民币300000元(叁拾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该公司法人李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因李刚本人提供2021年个人年收入证明为24000元人民币,故为24000元乘以40%等于9600元)决定给予该公司法人李刚人民币9600元(玖仟陆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309600.00元
温泉县应急管理局
2025-05-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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