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昆区宇宇莜面村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白利俊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50203MA0P14JD3H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昆河镇胜利佳苑14栋48号底店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昆市监处罚〔2026〕162号
经查,经查明,该店后厨使用的王致和牌料酒(500ml)未按规定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及食品合格证明文件。无法提供新购进食品的供货者许可证及食品合格证明文件。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食品摊贩从事经营活动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材料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保证食品来源可追溯;   (二)保持场所环境整洁、卫生,遵守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配有防雨、防尘、防虫、防蝇、防鼠、防污染等设施以及密闭的废弃物容器;   (四)直接入口食品与其他食品分开存放,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容器、工具、设备和包装材料,并保持无毒、无害、清洁卫生;   (六)保持餐具、饮具干净卫生;   (七)经营过程中防止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八)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1500.00元
包头市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包头市昆都仑区知识产权局)
2026-05-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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