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昌吉市达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鄯善县第九百零三分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汤娟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650421MACN34JN6C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五区红光路北侧万振蝴蝶泉小区B-26号住宅楼02号商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吐鄯市监处罚〔2025〕88号
经查明,昌吉市达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鄯善县第九百零三分店于2023年6月16日取得营业执照,于2023年8月8日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销售。2025年4月22日我局对昌吉市达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鄯善县第九百零三分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违法行为下发鄯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鄯县市监责改【2025】38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025年8月15日执法人员再次检查该店时发现其店内计算机销售系统显示该店于2025年6月21日23时13分销售处方药诺氟沙星胶囊(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61020945,规格:0.1gx12粒x2板,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四川双新制药有限公司,产品批号:240801,有效期至2027-7-31)1盒,但调取该店计算机处方系统显示上述药品处方开具时间为2025年6月21日23时28分,上述销售的1盒诺氟沙星胶囊为未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该药品用于消炎止泻。执法人员核实到该诺氟沙星胶囊是2025年5月8日在昌吉市达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购进的,购进了3盒,销售了3盒,实际库存0盒。
罚款人民币3000元(叁仟圆整)。
3000.00元
鄯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