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咸宁市众慧英才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孟鹏注册资本:3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421200063548268C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咸宁市温泉开发区茶花路希望桥头市委组织部培训中心大楼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咸宁市监处罚﹝2026﹞85号
经查,2025年11月12日,你单位通过“咸宁英才教育”微信服务号发布“解锁英语学习新姿势:英才衡校智能英语,AI领航,一路开挂”广告,广告中含有“衡校智能英语获得多项科技及人工智能知识产权发明专利”、“英语一对一专业陪跑每天熟记30-100个单词3天记住3年单词21天提升英语成绩”、“2-6个月提升20-60分”等内容。该广告浏览次数59人/次,4人点赞。你单位仅能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和用于移动终端学习引导图形用户界面的手机的外观设计专利证书,不能提供相关知识产权发明专利证明材料。上述广告费用330元,在本局调查取证期间,你单位主动停止发布该违法广告,于2026年4月2日检查当日删除该广告,并向本局提交了《整改报告》,改正了违法行为。综上,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涉及专利的广告违反本法第十二条规定的”以及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六)违反本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发布教育、培训广告的”的规定,进行处理。
当事人涉嫌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涉及专利的广告违反本法第十二条规定的”以及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六)违反本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发布教育、培训广告的”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