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永川区冉裕蔬菜经营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冉从明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00118MA5UGHPD2Y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海棠大道9号(重庆吉之汇国际农贸物流城)60-8-10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永川市监处字(2023)151号
2022年9月4日,当事人以2.90元/斤的价格从重庆市江津区双福国际农贸市场购进上述同一批次茄子230斤(毛重),购进时,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没有索要供货票据,也未查验供货商的资质证明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文件。购进后,未开展进货查验记录,于2022年9月5日按照3.10元/斤的毛重价格销售给重庆绿美佳源农副产品有限公司230斤(毛重),销售金额230斤×3.10元/斤=713.00元,获利230斤×3.10元/斤-230斤×2.90元/斤=46.00元。 2022年9月5日,当事人销售的上述批次的茄子经重庆绿美佳源农副产品有限公司销售到重庆市永川区第五中学校后,同日经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取样品1组,抽样基数100kg,样品委托检验机构重庆市永川食品药品检验所进行质量检验。2022年10月8日,检验机构依据GB 5009.15-2014进行检验,并出具了编号为№:E22SZ06110的《检验报告》,检测出样品中镉的含量(以Cd计)为0.096mg/kg,标准指标为≤0.05mg/kg,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案发后,当事人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责令消除影响,罚款
5000.00元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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