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武汉光泽皇后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汪理化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05MA49RQMT81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140号闽东国际城商业东区栋2层2-1、2-2、2-3、3层2-1、2-2、2-3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21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阳市监处罚〔2026〕93号
经查,当事人武汉光泽皇后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在2023年7月18日至2025年11月7日期间,使用的1台立式蒸汽灭菌器(型号:DGL-120B,产品编号:20210205,设备代码:217032878202100205),该压力容器在使用期间未进行定期检验,也未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当事人在未取得该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合格报告、未办理使用登记的情况下,仍继续使用该压力容器,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的规定,属于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本局现场对当事人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武阳市监特令[2025]第1110号),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立式蒸汽灭菌器,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2025年12月22日,当事人向本局提交立式蒸汽灭菌器的定期检验合格报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和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完成整改。...[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的上述行为作如下行政处罚:罚款5000元。
5000.00元
武汉市汉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